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”
钟苓子不以为意,又拍过去买了油炸豆腐。
“师傅,多加辣!”
公孙瑾走在人群里,看着那女孩市井的一面,依然是觉得她可爱的。
“这个豆腐很好吃,要不要尝尝?”
钟苓子吃了一块,辣得直哆嗦,用牙签插了一块豆腐递到了公孙瑾嘴边。
“啊~”
见公孙瑾没有反应,她又凑了过来。
公孙瑾左右看了看,发现没人关注自己,于是张嘴吃下。
豆腐表面被煎焦的那层皮咬破之后,里面的嫩豆腐就像滚烫的奶油一样,烫得舌头打结。
见公孙瑾烫得直往外呵气,钟苓子又咯咯直笑。
她不太爱逛奢侈品店,也不怎么喜欢口红包包,出来逛街就是一路吃吃吃。
和经常逛衣服和包包店铺的女孩子相比,公孙瑾觉得,吃黄焖鸡能吃三大碗米饭的女孩子更可爱。
钟苓子就属于后者。
城市霓虹灯璀璨又绚丽,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耀耀矗立在远方。
这些拔地而起的高楼,是这个城市发展的缩影,星城这样的城市,又是当今社会发展的缩影。
穿着廉价西装,骑着电动车载人看房的房产中介,忙得饭也顾不上吃,生怕被人抢单。
骑着电驴的外卖小哥停在红绿灯路口,因为超时,正在给顾客打电话道歉,请求不要给差评,一个差评要扣几百块。
摆夜摊买抄手的小摊上坐满了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上班族,锅炉揭开的一刻,冒起升腾的雾气。
很小的一个,喂到嘴里要打好几个滚才能堪堪咽下肚,跟吞煤炭似的。
街头里卖唱的年轻人弹着吉他,悠悠地唱着一首叫《鹿港小镇》的老歌。
“台北不是我的家,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。”
听到这首在前世也存在的歌,公孙瑾倒是有些亲切。
流浪歌手唱得很卖力,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爱听这样的歌了。
底层忙碌生活的人群,被淹没在浮华的灯影里,无暇他顾。
见公孙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流浪歌手,钟苓子也停了下来,跟在他身边慢慢听了起来。
一首歌唱完,流浪歌手又开始拨动和弦,唱起了《千千阕歌》。
钟苓子和公孙瑾相视一笑。
来去匆匆的人们也停下了脚步,慢慢聚集在那里。
甚至还有很多人跟着一起合唱。
公孙瑾和钟苓子也跟在人群里唱着,一边唱,一边微笑。
歌手看到了人群里的两人,眼前顿时一亮,唱得更加用心了。
慢慢的,人群里也有人发现了他和钟苓子,渐渐骚动起来。
等流浪歌手唱完了歌,公孙瑾带着钟苓子走了过去。
“可以借吉他用一下吗?”
“可以。”
流浪歌手欣然应允,笑容爽朗地递过去吉他。
公孙瑾接过吉他,看了看麦克风,又侧目看向钟苓子。
钟苓子立刻会意,站在了麦克风后面。
公孙瑾拨动吉他,给她做起伴奏。
围观的人群响起阵阵欢呼声和尖叫。
聚集过来的观众围了一圈又一圈,将附近的街道围得水泄不通。
“是不是又回到了之前,我们一起在酒吧里驻唱的感觉?”
公孙瑾侧目问道。
“嗯!”
钟苓子笑着点了点头,长长舒了一口气。
说来也是奇怪,压在她肩膀上的包袱,这时就好像消失了一般。
两人唱了《千千阕歌》,唱了《喜欢你》。
钟苓子又单独唱了《约定》,公孙瑾唱了《月亮惹的祸》。
听众们齐声跟着合唱,声势浩大,场面好似露天演唱会一般。
最后,就是钟苓子常在酒吧里唱的摇滚乐。
有抒情的轻摇滚,还有很燥的重金属。
紧绷的嗓子彻底打开,她没有压抑自己的嗓子,越唱越觉得自信。
歌迷们打开手机的摄像头灯光,摆臂挥动起来,一眼望去仿佛浩瀚的星海。
钟苓子越唱越觉得放松,声音渐渐放开,心无禁忌,酣畅淋漓。
歌迷们愈发高涨的喝彩声中,她感到越来越亢奋,好像怎么也不会累。
这时候就算给她一个喇叭,她也会很狂野地即兴演唱。
“再来一首!”
“再来一首!”
……
“很感谢大家喜欢,但是我们该离开了。”
见街道拥堵得厉害,公孙瑾担心会影响附近的公共秩序,就将吉他还给了流浪歌手。
他和钟苓子离开的时候,热情的歌迷们还紧紧追在后面不放。
两人跑了好久这才甩开跟拍的粉丝。
“呼~真累啊。”
钟苓子扶着膝盖,累得气喘吁吁。
“就是你刚刚唱歌的那个气势,保持那样。”
“用那样的状态去唱《开到荼靡》,知道吗?”
公孙瑾笑着道。
“嗯,我想我大概知道是什么感觉了。”
“就是老娘天下第一呗,你们爱听不听,是这样吧?”
钟苓子眨了眨眼,笑吟吟地道。
“对的,就是要有这种不羁又孤傲的气势。”
公孙瑾微微颔首,很是欣慰。
回到录音棚,她调整好状态,当着公孙瑾的面,完整地将《开到荼靡》演绎了一遍。
这下终于找到了感觉,有王菲的味道了。
“虽然还有些小瑕疵,但整体已经没问题,再多练几遍就好了。”
公孙瑾鼓励道。
“只是这样可不够,还得继续加油呢。”
钟苓子拿着扩音器,又重复练了好几遍。
等笙声不息的预告片即将放送,她这才停下来,跟着公孙瑾一起在沙发上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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